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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2006 有一种美叫感伤 虽然当发现贝塔斯曼终于在长沙开了第一家店时,内心一阵欣喜,但是终于也发现了一个坏处,因为那家店离家并不远,所以经常晚饭后,喜欢散步去那里看书,因为真的觉得那里有着看书的氛围,唯一的缺憾是没有可以坐的地方!~~可是每次去都忍不住要买书,结果我的书柜最近急剧地膨胀起来,每次去之前,都告诉自己:只是去看看!~~可是到了那里就忍不住了!~~
今天还是去买了那本吴淡如的《有种美叫感伤》,其中收录的五十首唐诗宋词大多数是读过的,于是第一次去时虽然被那淡淡的水墨画般的纸笺所吸引,简直到了爱不释手的地步,但一想起信用卡那长长的数字就还是忍痛没有买,结果回家后每日都要想上十遍,总是想起那青青嫩嫩晕开在纸面上的一缕颜色,真的把那些古老而优美的文字衬托出了一份清尘脱俗!~总琢磨着要是下周,可能就没有了!(贝塔斯曼的书换的很勤)~终于偶决定放过自己,不再折磨自己那忐忑的心!虽说书非借不能读也,但~但偶无法抗拒美好事物!~~
结果献宝似的带给同桌看,她却用很复杂的眼神看着我,然后徐徐说道:“真是从来也没弄懂这些古人在说些什么,更别提那种意境了,从哪能看出来呀?~~”看着她无辜的眼神,二进制的头脑果然不是那么好改造的!
有时在这个现实、生活节奏过快的世界里,甚至觉得那是心灵深处最后的一处净土,虽然是早已逝去的文明,却在字里行间充满了亲近,上千年的岁月流逝,都不曾改变那份同样的心情,那一样的感伤!~ 12/18/2005 沧浪之水 早在大学时,就听说过这本书,有金融课的老师推荐过,但由于它是由我们自己学校文学院的院长所写,我自然想到了“关系”二字,而嗤之以鼻。
工作以后,无意在博客里看到了一些推荐,才怀疑是不是的确写的不错呢?我一向只相信口碑,当今宣传手段太犀利,很多人精通“包装之道”,而王婆卖瓜之人却不在少数!~
直到看到一位好友的博客里也出现了它,于是在逛书市时买了一本,搞笑的是当我询问老板是否能在打了八折之后21元钱的情况下再把那一元的零头减掉时,那老板居然振振有辞的说:“这可是人民文学,如果给你减了这一块钱,它就不是人民文学了!”当时发出了会心的微笑,幽默是智慧的表现,为了他这句话,也值得一块钱,当即没有再说,愉快的掏钱拿了书。
买了书之后也没有立即看,以往只对经济方面的书感兴趣,对这种纯文学的书倒是看的不多,究其原因感觉好象很多觉得不好看,有印象还喜欢的也只有梁秋实和毕淑敏了,喜欢的原因也只因为他们的书大多是对生活的一种感悟,觉得很对胃口,不过看过的好象都是散文居多,而小说类的,留下印象的也只有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了,总而言之,觉得能接受的并不多,而年轻辈的如韩寒、郭敬明的作品我也只当小说读了,是否能归入文学之流感觉不好说,因为自己一直也感觉没有人生历练,阅历的人是无法写出深刻而好的作品的,不管他是否才华横溢,小说是人生的浓缩,是生活中提炼的精华,他们如此年轻,思想成熟度大抵有限。
但当通俗小说来读的话,偶觉得年轻作家所写的更靠近偶的生活,也很喜欢,未必深刻,却也感情真挚动人,像可爱淘的作品,有点稚嫩的文笔显示出一股清新之风,故事写的很动人又有点动漫风格,娱乐的如此纯粹,是一种简简单单的好,以她如此小的年纪,偶对她真的是很佩服了!~
而痞子蔡的作品则是一种小资情节,弥漫着一种浪漫,但他实在很高产,看的多了就觉得有些千篇一律了!~这一点而言,张小娴的境界显然高出一筹,她的整体风格也是大抵如此,但她就能浪漫的百转千回,细腻的方方面面,大同里写出小不同,不会让人心生厌烦。~实在高产是出经济效益,但好的作品怎可能像搞批发一样成堆的生产呢?作者毕竟是人而不是机器,不可能因为报酬的水涨船高而提升产量,如果能那也只能是量,而非质量了!~而有些作家一生也可能只写的出一部好作品,精华哪是那么好提炼的呢?我一直相信如果再给玛格利特十年寿命,她也未必能再写出一部《飘》来,但仅此一部,她的那句“明天又会是新的一天!”又影响了多少人呢?~
而国内的诸如安妮宝贝等当红作家的作品,则感觉像矛盾综合体,感觉很复杂,偶自己是个简单的人,并不太喜欢太复杂的东西,读书实为有所得,而自己感觉到吸收不快则不太看她们的作品。
在回家的路上,带上了《沧浪之水》来打发旅途的寂寞,翻开的第一页就带给我一种震撼: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
——屈原《渔父》
屈原是知道的,但楚辞看的却不多,当下方知这四字原来出自于此,立刻感觉到了这四字的内有深意与份量来。
开篇便是葬礼,当看到那本《中国历代文化名人素描里》里那长长一窜人名诗句时,立刻感受到文字的力量:
孔子“克己复礼,万世师表”,孟子“舍身取义,信善性善”
屈原“忠而见遂,情何以堪”,司马迁“成一家言,重于泰山”
嵇康“内不愧心,外不负俗”,陶渊明“富贵烟云,采菊亦乐”
李白“笑傲王侯,空怀壮气”,杜甫“耿耿星河,天下千秋”
苏东坡“君子之风,流泽万古”,文天祥“虽死何惧,丹心汗青”
曹雪芹“圣哉忍者,踏雪无痕”,潭嗣同“肩承社稷,肝胆昆仑”
那一行“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更是气概万千,豪气干云,非“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此音可比。
我看书一向喜欢一气呵成,不喜欢断断续续,尤其是小说,从没有每日看几页的习惯,无论其长短,而此书却看的断断续续,停停看看,其中值得思索的东西太多,带给我的冲击太大,如一气呵成,恐消化不良,于是每看一段就忍不住停下想想再继续看。~看完此书,仿佛又经历了一次人生,其中领略到的深刻在以前所看到过的书中都未曾见,于是推荐给了爸爸,爸爸看过后的感言则是:“是本好书,但遇到能欣赏之人方能见其精彩,否则平平无奇。”~的确,给同事说起时,大家反应不一,有人慕名而看,觉得仅仅徒有虚名而已!~想到这,我又再一次庆幸我大学时未曾去看这本书,相信那时去读,必定错过了这本书,并不能理解其中深意,学会用思想思考是在毕业之后了!~
而原来“情何以堪”四字早在战国时期便有,还记得曾看过的一篇姒姜的文就名为《情何以堪》,当时只觉得精辟而意深,实在精彩,真犹如画龙点睛,连带全文显得回味悠长,印象都深了几分,而那篇《一世枭雄,莫问于情》更是写的简短精辟,精彩绝伦!现在想来恐怕这其中还少不了屈原的功劳,只能感叹自己“书到用时方恨少”,现在百度、Google使用起来太便捷,导致曾一度有着不必去背诵那如浩瀚繁星一般多诗句的错觉,结果在一次应聘编辑的笔试中,居然要默写《岳阳楼记》,真是愁煞我也!~除了想起那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旷古名句之外,再无法想起其他!~机会就这么眼睁睁的从面前溜走了,自此方悟何为“时刻准备着”!
11/17/2005 外贸趣闻趣闻一: 我有一同事,姓白,是个小姐。 有个香港的客户打电话来要资料,我告诉他由白小姐负责。下午的时候收到一张传真,ATTN是MISS WHITE。我很奇怪,因为公司没有这样一位小姐啊。想了一下,就明白邮件是给白小姐的。 我另一个同事叫石榆,也是位小姐。 有个深圳贸易公司的先生来我司拜访,是石小姐接待的。 回去后他发邮件过来,收信人写:STONE FISH。石小姐很郁闷,说怎么叫我这个英文名字,我英文名字是Michelle啊。 我笑着说:你不是叫“石鱼”吗?石头鱼,翻译过来就是STONE FISH啊!!! 趣闻二: 这是以色列客户告诉我的故事,他参加过中东战争,他说阿拉伯的士兵又蠢有懒,军官训练新兵走正步的时候,很多士兵都分不清左右,以至于队伍散散乱乱;这时候有个军官想了个办法,让士兵左手拿土豆,右手拿西红柿,军官说土豆的时候,士兵迈左脚,军官说西红柿的时候,士兵们则迈右脚,整个军营士兵们整齐的迈着步伐,空气中荡漾着军官豪迈而有节奏的口令声:tomato, potato, tomato, potato, tomato........ 阿拉伯人确实懒散,出生在金山上面,滋生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习惯;估计大伙做中东单的都了解,阿拉伯客户傻有钱! 趣闻三: 我们阿富汗的客户很烦很罗嗦,后来看到是他的电话我都懒得接,有次他问Can you give me your moblie no? 我说I don’t use mobile.他说No no i don’t believe it , you Chinese everyone has mobile. 我晕…… 还有尼日利亚的客户那总是停电,每次传真都很难发通,经常发过去的时候他说Hold for a while, I’m making electricity.……他在那手摇发电…… 趣闻四: 有些客户来中国久了,学了一点汉语,有时候就想使用一下,但是因为发音方面的关系,时常闹出笑话。 我记得有一个澳大利亚的客户一次谈完生意后就和一个老板出去到饭店吃饭。点菜时,他说“TUTOUSI“,然后朝那个老板笑笑。老板一听火了,众目睽睽下竟嘲笑我的秃头死,回了一句“洋鬼子你去死 ”甩手就准备离开。旁边的翻译见了,连忙劝住:“老板别生气,他是点那个土豆丝呢!” 趣闻五: 某次,因生产中的订单有个特别重要的问题要客户确认,邮件发了无数次,他不回。然后就CALL他,我说:If you don’t give me a exact reply within today, I will keep calling you many many times until your mobile phone is broken. Therefore, If you want to save your phone, please give me your reply ASAP! 心里还在担心不知他是否能领会这个JOKE呢,他却哈哈大笑说:Of course, I will save my phone, anyway ,I will give you a reply today. 摘自天涯社区 LZ:温陵客
10/20/2005 哈里波特与混血王子 好不容易等到了《哈里波特与混血王子》的中文版出来了,可是好像人对金钱的欲望果然是无止境的,真是贵的要命,居然要58元,盗版的都能卖到46元,看来印盗版书籍的人都不傻,居然都懂得奇货可居的道理,全部漫天要价,而不是按盗版的正常价格来卖,但没办法,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更何况翘首期盼这么久,怎还熬得到它掉价,忍痛还是买了一本,并且一回家就一口气读完,我果然是老妈说的性格:老鼠不留隔夜粮!~
感觉整体还是写的不错,但就是相比前面的5集这一集好像没说完似的,只讲到邓不利多死了,而涉及到的魂器也只讲到了3个就没了,感觉就是没说完,而罗琳前面的5集还是相对完整的,混血王子居然是史纳普,想像不出他有那么有个性的一面,从哈里拿的魔药书上的笔记看来,混血王子是个不墨守成规,非常有个性的人,结果居然是呆板的史纳普教授!真难以想像!一直都挺讨厌他的,尤其是看过电影里的造型之后,但后来看着情节的发展,渐渐也相信他并不可能是伏地魔的爪牙,因为感觉邓不利多并不会走眼,就算看到这一集,还是觉得有些不信!~这一集,最离谱的就是哈里居然喜欢金妮,天哪!~哈里喜欢秋那种型还可以理解,居然那么突然的就喜欢上了以前自己傻乎乎的崇拜者!~只能说这真是随作者高兴了!~
虽然没有预期中那么好,尤其对哈里的新学技能没有什么突破,因为哈里在这一集学的基本上都是魔药学方面的知识!~而我还是最爱看哈里学习黑巫术防御术的!但罗琳的想像力还是不能不为之称道,情节依然一如既往的好看!~以前童话最喜欢郑渊洁的,但自从看了《哈里波特》之后,只能把他排到第二位了,因为毕竟《哈里波特》的内容要复杂的多,这么多人物与内容要组织起来又要吸引人是决不会容易的!而自己的年龄也决定了喜欢看复杂一些的故事了!~而郑渊洁的作品则会显得相对浅一点,不会伤那么多脑筋!也非常的有想像力和有趣,但回味可能就没这么悠长了!~不过会适合年龄稍小一点的孩子看倒也是一个优点!~
10/12/2005 情迷埃及 我的埃及情结最早应该是从一本书开始的,就是唐师曾的《我钻进了金字塔》,虽然从未去过埃及,就象西方国家对东方古国的神秘感觉,那份对古老文明的自然向往一直就存在着--尤其是其中对埃及拉美西斯二世神庙“神光”的描述当真引发了心灵的震撼。
之后的漫画《尼罗河女儿》、《天是红河岸》与电影《埃及艳后》、《木乃伊》更加使古埃及蒙上了绚烂的色彩,人们瑰丽的想象所呈现出来的古埃及散发着难以抵挡的魅力~
拉美西斯二世神庙
接近尼罗河第二瀑布的阿布辛拜勒的拉美西斯二世庙,阿布辛拜勒的岩窟庙依山傍岩,在峭壁斜坡上开凿洞口。洞窟内全长60米,每年2月21日拉美西斯二世生日,以及10月21日拉美西斯二世加冕日时,阳光可通过洞口直射到庙窟内深处的神和他本人的雕像上,这就是古埃及伟大智慧体现的埃及“神光”~
神庙的正面塑有四个高大巍峨的法老拉美西斯二世的坐像,它们都直接雕在崖壁上,高达20米以上。雕像面向东方倚山而坐,仿佛直接从山崖中长出来一样,气势异常宏伟。它们高居于尼罗河最高水位之上,尼罗河恰好在雕像面前拐弯,所以凡是在河上航行的人们,都能从远处看到这四尊正襟危坐、令人生畏的法老坐像,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他帅兵与赫梯军的激烈战斗就被栩栩如生地绘制在这座神庙的墙上。
而旁边的小庙则是献给他的最爱——他的正室奈菲尔塔莉(Nafertari)的,正面有6尊石像,其中4尊是拉美西斯,2尊可能就是奈菲尔塔莉或哈托尔女神,他还为她建造了无数的方尖碑和小雕像。奈菲尔塔莉最美的胸像同拉美西斯二世的放在一起,从上个世纪以来一直保存在意大利这座巴洛克城市里面。
当埃及象形文字的破译者商博良第一次在都灵看到这尊塑像时简直惊叹不已,他将拉美西斯二世的这座胸像称为“埃及宫殿里的阿波罗”。拉美西斯二世的底比斯阿蒙神庙主殿,总面积达5000平方米,有134根石柱,中间最高的12根大圆柱高达21米,每根柱顶上可以容纳100来人,规模真是大极了。为世界所罕见。
后因建筑阿斯旺大坝,1968年开始,庙址迁移到离尼罗河201米远的65米高处,这座著名的拉美西斯二世神庙整体抬高了200尺,堪称古迹保护史上的奇迹,但无论众多科学家进行怎样的精确测算,也再也无法让神光在原来的时间重返,日照石像时间分别延后了一天。
世界十大宝藏第一位:图特卡蒙陵墓 在古埃及法老图特卡蒙的陵墓上镌刻着这样一行墓志铭:“谁要是干扰了法老的安宁,死亡就会降临到他的头上。”
图特卡蒙(Tutankhamun)——第18位埃及法老王,公元前1336至1327年统治埃及。图特卡蒙并不是在古埃及历史上功绩最为卓著的法老,但却是在今天最为文明的埃及法老王,他的黄金面具已经成为了埃及古老文明的象征。
![]() 图特卡蒙是3300多年前的一个年轻埃及法老,他曾在金雕御座上管理着庞大帝国。他的统治是短暂的,在18岁时突然死去。在埃及漫长的法老时代中,图特卡蒙因为在位时间短而名不见经传,他的猝死也使得他没有事先修建的豪华金字塔陵墓。正因为不起眼,其陵墓在很长时间里始终没有被发现。
考古学家霍华德·卡特熟读古埃及历史,发现图特卡蒙陵墓是他毕生的梦想。1903年起,他就带领助手在帝王谷的每一寸土地上搜索,1922年11月5日,在19年的努力后,他终于找到了图特卡蒙陵墓入口。它竟然位于另一个著名的法老拉美西斯六世的陵墓下面,开凿于岩石内。
这是3300年来惟一一个完好无缺的法老陵墓,也是埃及最豪华的陵寝,更是埃及考古史乃至世界考古史上最伟大的发现。卡特之前以为这个年轻法老的墓葬品会比较简单,谁知之后长达3年时间的挖掘向全世界证实了这种预想的愚蠢。卡特说过,图特卡蒙一生惟一出色的成绩就是他死了并且被埋葬了,这话是有道理的。因为其陵墓的发现成为古代文明对现代人类最彻底的一次震撼和嘲笑。那个成为埃及文明象征的纯金面具,那个纯金制成的棺材,那个由纯金雕制镶满宝石的王位,那些铺满墓室墙壁的纯金浮雕,那具完整无缺的木乃伊……所有一切都让人类惊叹,3300年前埃及人的工艺技巧和现在的我们到底有什么不同?
图特卡蒙陵墓的发现是世界考古工作成功的顶峰,也是考古史的重要转折点。所有出土文物超过10000件,每件都是无价之宝。卡特花费3年的时间把它们全部运出墓室,当时挖掘人员从墓的出口抬出女神哈托尔牛头灵床的镜头已经成为考古史上无法超越的经典;埃及政府又花费了整整10年的时间把它们运到开罗,开罗博物馆之前的所有藏品都因之黯然失色;而彻底研究它们可能需要未来人类全部的时间。
文物无可比拟的历史价值和所蕴涵的谜团使图特卡蒙陵墓排在世界十大宝藏的第一位。
这一切要归功于图特卡蒙墓葬的两位发现者--霍华德卡特和卡尔纳冯伯爵。
霍华德卡特,1874年生于伦敦,受父亲的影响,没有接受过多少正规教育,成年后成为了一名画匠。他的这一专长使他来到了埃及,受雇于一家公司,专门绘制墓葬壁画。因为脾气暴躁,与人不和,最终辞职,并与在埃及的业余考古学家卡尔冯伯爵组建了一支考古队,在埃及帝王谷,寻找法老墓葬。虽然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帝王谷已不再有新的法老墓葬,但卡特还是坚持了自己的决定。经过几年的细致搜寻,终于在1922年11月5日,发现了令后人震惊的图特卡蒙法老的墓穴。
名词解释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
五经:《诗》、《书》、《礼》、《易》和《春秋》
大凡一涉及到古代帝王的施政纲领就离不开土地政策和赋税,于是一时兴起,查看了一些资料贴在这里!~ 屯田:
了解决军队的粮食问题,曹操接受了枣祗、韩浩等人的建议,实行屯田。屯田分军屯民屯两种,民屯由典农中郎将、典农校尉、屯田都尉负责;军屯由司农、度支校尉、度支都尉负责。民屯的农民称屯田客或典农部民,与国家按四六或对半分成。军屯的生产者称屯田兵或田卒。屯田制度促进了北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均田制:
北魏初年,在宗主督护制下,官府对辖区内的户籍、田数都无从掌握,徭役、赋税也无从征调。太和九年(485年),孝文帝下均田令,实行均田制,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到唐建中元年(780年)始废弛。均田制是由代北实行的计口授田演变而来的,主要内容有如下四点:
一·男子十五岁以上,受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妇人受露田二十亩,分露田时会加倍或加两倍授给,以备休耕;身死或年满七十岁,须还露田于官,桑田则为世业田,不须还官;按照规定,桑田内要种植一定数量的桑、榆、枣树等,至于不宜蚕桑的地区,则改受麻田,当中男子十亩,妇人五亩。
二·露田、桑田均不得买卖,但「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
三·奴婢受田数量和办法与农民相同。他们可得壮牛一头,田三十亩,但不再给桑田。
四·地方官吏各随在职地区给予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新旧任相交接,不许出卖。
均田制实施初意为按口授田,平均地权,但由于地主拥有大量私属奴婢,加上他们又多隐瞒土地,以致所分的田土超过了法令所限,令到农民所得的土地达不到应受的额。但均田制在当时还是有积极意义的,如规定每户占有土地的数量,规定不准买卖,这些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和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豪强大族兼并土地。国家公开授田,可以招徕流民和豪强大族控制下的依附农民,有助于开垦荒地,发展生产。自耕农增多,户口滋殖,有利于国家征收赋税和调发徭役。
门阀:
所谓门即门第,指家世族望;阀即阀阅,指功绩资历。门阀初指政治中累世显贵之家,其后形成为以门第阀阅为依据的等级制度和观念。自秦至西汉,官僚进尚不受门第阀阅所限制,不少公卿多为寒族素士。东汉时,由于世家大族垄断察举徵辟,操纵乡闾清议,门阀观念遂逐渐形成。但门阀成为一种政治制度,则是在魏晋以后。
士族:
士族亦称「世族」、「势族」,与庶族相对。士族是指魏晋南北朝时期累世高官、享有特权之门阀贵族。士庶之际,实如天隔。二者舆服有别,彼此不通婚,不共坐,等级森严。士族可占田地,封山护泽,荫庇佃客部曲,有免赋免役、门荫子弟仕进之特权。其有侨姓、吴姓、郡姓、虏姓、膏梁、甲族、冠族、著姓、右族、华腴、旧族、高门之名。士族盛于两晋,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东晋时士族轮流把持朝政,至南朝渐衰,寒人始掌机要。
《唐律疏议》:
唐高祖时开始制订唐律,太宗时修订完成,高宗时又命长孙无忌等人对律文逐条加以解释,叫做“律疏”。律疏与律文具有同等效力。疏与律统称为《永徽律疏》,后世称为《唐律疏议》。《唐律疏议》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最完整的一部封建法典。
牛李党争:
从宪宗至宣宗的四十余年间,朝臣中分成以李德裕为首的世族官僚,及以牛僧孺、李宗闵为首的寒门官僚两大集团。他们各自结党、相互倾轧,为祸甚烈,史称「牛李党争」或「朋党之争」。原来宪宗元和年间,李德裕之父李吉甫为相,主张对藩镇用兵。庶族出身的进士牛僧孺、李宗闵等应试策,反对对藩镇过分强硬,李吉甫怒而加以排斥,牛李二党由是交恶。后来李德裕任翰林学士,因恶中书舍人李宗闵曾讥其父吉甫,指责牛僧孺等藉科举营私舞弊,贬李宗闵为剑州刺史,连带被贬者共十余人。到牛僧孺等得势,又反过来贬逐李德裕一派。于是牛、李便各自交结宦官,党同伐异,作意气之争,使国乏诤臣、朝政荒废,加速了唐之衰亡。
南衙北司之争:
宦官掌握了中央禁军军权后,地位更加巩固,权势愈加膨胀,以至操纵官员的任命,掌握废立皇帝乃至生杀皇帝之大权。宦官专权的局面就形成了。 当时固然多数官员屈服于宦官的权势,看他们的眼色行事。但是也有奋起抗争者。唐制,朝官的衙门多在皇城,宦官则居宫城,皇城在宦官衙门(在宫城)的南面,因此,便以南衙代指朝官,北司代指宦官。南衙北司之争,就是朝官和宦官的冲突与斗争。宦官专权既威胁到了皇权,也引起朝臣的反对,因此,当皇帝和朝臣想有所作为时,势必与宦官展开斗争。其突出事件有“二王八司马”事件(永贞改新)和“甘露之变”。
--摘自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汇编 9/29/2005 有趣的测试在一条街上,有5座房子,喷了5种颜色。每个房里住着不同国籍的人。每个人喝不同的饮料,抽不同品牌的香烟,养不同的宠物。 问题是:谁养鱼? 提示: 1、英国人住红色房子 2、瑞典人养狗 3、丹麦人喝茶 4、绿色房子在白色房子左面 5、绿色房子主人喝咖啡 6、抽PallMall香烟的人养鸟 7、黄色房子主人抽Dunhill香烟 8、住在中间房子的人喝牛奶 9、挪威人住第一间房 10、抽Blends香烟的人住在养猫的人隔壁 11、养马的人住抽Dunhill香烟的人隔壁 12、抽BlueMaster的人喝啤酒 13、德国人抽Prince香烟 14、挪威人住蓝色房子隔壁 15、抽Blends香烟的人有一个喝水的邻居
A.英国人 B.丹麦人 C.瑞典人 D.德国人 E.挪威人
7/16/2005 男人是女人优秀的指导员前两天无意中看到上海卫视的东方夜谈节目在给佟大为做访谈节目。 对他的印象并不是来自于人所众知的《玉观音》,而是他与徐静蕾的《我爱你》,印象颇为深刻。 他正谈到他认为他的每任女友都让他学到了很多东西,并且认为男人都能从女人身上学到自己并不具备的一些东西。本来是个不痛不氧的话题,却让我联想到不久前在时尚杂志上所看到的一篇文~
引用:文/Jason Is He Always Her Teacher? Tony是读英国文学的,所以谈论起女人来也有点十四行诗的味道,“每个女人都需要身边的爱人成为她的指导员,这是铁一般的定律。”
事实的确如此,就Tony谈过的三场恋爱来说,这绝对是真知灼见。第一位是他青梅竹马的初恋情人阿梅,从小就没Tony学习好,所以自从学到四则运算之后,Tony就是她的领路人,后来涉及的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包括大学毕业要去哪个公司,女主管是不是处在更年期,身边的同事是不是妒忌她新买的裙子,中午吃辣和晚上吃辣哪个更有利于减肥等等,都成为咨询的内容。
起初,对于Tony来说这就是小鸟依人,所以他还很享受这一切,可这样的事一多,小鸟依人就变成婆婆妈妈了,用Tony的话说就是“我怎么能和一个没有人生观的人生活在一起呢?”结果有一次,当阿梅看着电视上的卫生巾广告,一边问他:“你觉得我用这个会不会更舒服”时,Tony的忍耐终于到了极限:“这种问题简直会让人崩溃。”为了避免成为有体温的《十万个为什么》,Tony黯然与之分手。
Tony的第二个女朋友是个业界女强人——这回他觉得会耳根清净了 ,但事实相反,问题变得更加具有高难度。“我回答的问题决对不比摩根斯坦利的首席咨询师难度低”,说,“什么你觉得我们公司领导系统有什么问题,你认为一个上市公司权力斗争应该从何处着手……这类超难回答的问题她都问得出口,拜托我是学文学的,怎么可能知道这些!难度最低的问题也是你觉得新一季的DIOR晚装和GUCCI相比,哪个更适合参加公司的年会,好象我是时尚杂志的编辑。”这些问题彻底摧毁了Tony从阿梅那里得到的自信,“人怎么可能把自己的生活弄成智力测验,我觉得自己有点白痴。”发现自己白痴的Tony只好说拜拜。
听说外国女性比较独立,于是Tony趁着远赴英伦求学的机会,找了一位伦敦当地的文学女青年做女朋友。“简直是灾难,我好象又回到了大学的课堂,这个女孩天天和我探讨哈代和狄更斯,并以此作为恋爱的主要内容,我可不想天天在随堂测验中走向婚姻的坟墓。”于是Tony迅速摆脱了英国文青的纠缠。
话说到这里,明眼人已经看出Tony已经陷入一个误区,就是在两性关系中他极不适合担负释道解惑的职责,但可惜的是每个女人都受到了巫婆的诅咒,在她们的天性中就需要身边的男人成为她们的驱魔人--说得不那么“文学”点就是女人天生是脆弱的,所以她们需要男朋友成为自己生活中的最佳指导员。
几乎所有女性都是这样的,所以你不要心存侥幸,否则结果很可能像Tony一样,就算是绕着地球跑也找不到合适的女朋友,即使到非洲找个不需要工作,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名牌,一辈子不会减肥的土著女朋友,她也会问出“你觉得树上的野果是左边那个好吃还是右边那个好吃”这样具有相对思想的问题。
女人就是这样,她们把这称之为信任,或是重视,其本质是一种心理需求,很多时候几乎没什么现实意义,也就是希望自己的问话能有个“回响”而已,根本没打算得到什么参考价值,这一点在买衣服上体现得最明显。所以当你面对女朋友“我穿哪件衣服好看”这样的问题时,一定要察言观色,及时发现她早已认定的那件衣服,然后来个顺水推舟的大加赞赏,这样才能得到心灵相通、生活和谐、比翼双飞的童话结局。
把以上观点总结起来,就证明每个希望在爱情中有所作为的男人,都要担负起做女人指导员的历史性使命。而想成为她们完美的心灵驱魔人,下面的原则一定要了然于心并熟练地运用到实际生活。
1、态度诚恳真挚、溢于言表,急对方之所急,想对方之所想;
2、内容高屋建瓴,大处着眼--让对方脚踏实地地陷入昂扬而虚无的兴奋中,说白了就是主要以夸奖鼓励为主;
3、事后迅速忘记你的建议,以避免她根本不予采纳甚至南辕北辙的做法伤害你的自尊心。
现在Tony很幸福地和一位物理博士生活在一起--多年英国文学浪漫修养终于派 上了用场,“就算是她问我明天的天气是否适合太空行走,我都能回答--‘亲爱的,你说能就能!’最后再附送一个热吻。”这就是两性沟通的魅力和秘诀,即使有点虚伪也只能在所不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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